(槟城8日讯)槟州总警长拿督许国振说,槟州警方截至昨日为止,共发出1131张竞选活动准证给州内各政党候选人,警方同期也接获12项与州选有关的投报。
他今午发文告说,各候选人提出举办竞选活动的申请,警方全都批准,没有任何一项活动被拒。
他说,12项投报中,8项是毁坏竞选海报和横幅,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条文(蓄意破坏)调查;2项涉及诽谤,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(诽谤)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(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服务);剩下2项分别是发表涉及3R(种族、宗教及王室)言论,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5(c)条文(蓄意导致公众恐慌及破坏公众安宁),以及偷窃竞选宣传品,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9条文(偷窃)调查。
他呼吁所有人不要破坏公众安宁,也不要听信来历不明的谣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