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马江11日讯)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慕斯达法沙末促请雇主允许员工回乡,以在8月12日举行的州选举履行选民义务。
无论如何,他说,人资部不打算针对此事发出任何通令,因为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已阐明,任何阻止员工投票的雇主可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1年。
他在马江工业训练学院出席东海岸区三方交流会开幕后,对记者说:“所有雇主都必须遵守法令,允许员工返乡投票,至于员工,如果有雇主不允许他们回乡投票,可通知劳工局或我们其他机构,以采取进一步行动。”
选委会之前宣布6州选举提名日在7月29日,8月12日投票,竞选期长达14天;提前投票日则为8月8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