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八打靈再也29日訊)隨著6個將近舉行州選的州議會陸續解散,預計投票日會落在8月12日,也就是8月的第二個星期六。
主要影響投票日的原因包括前往朝聖的穆斯林在8月初陸續回國,以及方便選委會的準備工作。
其中最早解散的是吉蘭丹州議會(6月22日),接下來則是雪蘭莪州議會(6月23日),登嘉樓、吉打和檳城已於6月28日解散,最後的森美蘭州議會則訂於7月1日解散。
根據選舉法令,州議會在解散後必須在60天內舉行選舉。
再加上,一般相信6個州屬會同步投票,在州議會解散的兩個星期後提名,再兩個星期競選,於是最有可能的投票日是在8月首兩個星期六。
另一方面,投票日的考量也包括在接下來這兩個月穆斯林朝聖回國的因素。
為什麼預計投票日會選擇在星期六呢?
這是因為在6州當中,有3個是伊黨執政州,即兩天週休落在星期五和星期六;而另外3州則是星期六和星期日休假。
因此,只有星期六是這6州都是休假的一天。
黃進發:免被指責讓朝聖者錯過選舉
雙威大學政治學者黃進發認為,8月12日是最可能投票的日子。
他對星洲日報說,如果政府要避免被指責故意讓朝聖者錯過選舉,估計會選擇8月12日,那時候前往朝聖的穆斯林紛紛回國了。
“但是也有可能在8月5日,因為選委會一般想要留下兩個星期的緩衝期。萬一發生候選人突然逝世的情況,重新安排的補選,可以不超過憲法規定的60天的範圍。”
他舉例說,第15屆大選的巴登色海國席和刁曼州席曾經發生候選人去世的情況,當時只能延後這兩個選區的投票日。
“如果原本的投票日太接近60天期限,新的投票日期就很可能超越60天了,非自願地違憲。”
他說,為了要避免這樣的情形,如果以最早在6月22日解散的吉蘭丹州計算,選舉就必須最遲在8月20日完成,如果投票日定在8月12日,緩衝期只剩8天,就必然會違憲了,除非頒佈緊急狀態以便在技術上解套。
莫哈末道菲:人民心情影響投票行為
馬大政治與行政研究學院高級講師莫哈末道菲認為,8月5日(星期六)是最有可能舉行6州選舉投票的日期。
他說,這是由於人民剛剛領取了7月的薪水,心情愉快,而人民心情如何,絕對會影響投票行為。
“再加上,那時候也是穆斯林朝聖回國之後的日期。”
應儘早確定提名投票日
另一方面,對於訂立提名和投票日一事,黃進發認為,儘早確定提名日和投票日,對選民、選務人員、黨工、乃至商界,都比較方便。
“離開選舉不到兩個月,竟然還要揣測選舉日期,是荒天下之大唐,顯示政府在簡單的選舉改革上缺乏魄力,一味因循舊規。”
他說,6州政府在年初時就同意在六月最後兩週解散,如果他們當時便取得各自蘇丹/元首的御準,在指定的日子提前解散,選委會就可以一早定下提名和投票日。
“儘管淨選盟等公民社會組織多次呼籲,聯邦政府與6州政府完全充耳不聞。如果任何一方因為投票率低而險敗或慘敗,那麼遲遲不肯定下投票日、也拒絕讓外州選民就地投票等改革怠惰必須被嚴厲檢討,而不要怪罪聯邦與州分開選舉。”
他也說,任何感受到不便的選民,應該在競選期間,嚴厲批評向他們拉票的政黨,如果選民悶不作聲,那麼再簡單的改革也永遠不會發生。